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报》

我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“省级文明校园标兵”

时间:          作者:党委宣传部 于海洋    查看:57   




  本报讯 两年磨砺,锋刃终成!日前,中共黑龙江省委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 《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九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》,我校被命名为 “省级文明校园标兵”称号。全省共有7所高校获此殊荣。
  2016年3月,黑龙江省文明办、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联合印发 《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对我省高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。学校党委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科学谋划。全校师生积极行动,按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 “6+1”工作模式,围绕思想道德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优美环境建设、阵地建设管理等6项工作,突出 “大珩精神”以及工科优秀基因、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等创建特色,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。
  2018年10月,为迎接省级文明校园专家组进校考察,学校领导组织22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,按照 《黑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 (标兵)测评细则》的要求,针对6项一级测评指标、36项二级测评指标、160项测评标准逐项部署落实。要求党委宣传部把关汇总、各部门全力协同,确保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和支撑材料高质量完成。
  2018年11月1日、2019年1月5日,省教育厅考核专家组及省文明办考核专家组分别进校考察。专家组通过组织召开汇报会、师生座谈会、审核创建材料及现场提问回答、走访校园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考察,对我校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给予高度评价。
  黑龙江省文明校园标兵是省内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。荣誉的取得,凝聚着每一位理工人在创建工作中所付出的无穷智慧和辛勤汗水;饱含着理工师生热爱学校、与学校荣辱与共的实际行动和真挚情感;彰显着全体理工人脚踏实地、团结协作、乐于奉献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。立足新时代,聚焦新任务。让我们以此次获奖为契机,继续提振士气、凝聚力量,以新学期全校干部大会精神为指引,以 “敢啃硬骨头”的闯劲、 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的韧劲和“强校建设,我的责任”的主人翁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,向学校强校建设和 “双一流”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阔步前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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