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报》

我校获评首批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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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近日,省教育厅印发了《关于认定首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通知》,我校获评黑龙江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,全省共有6所高校入选。

近年来,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,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着力强化依法治校组织引领;重点突出章程统领作用,着力构建一流大学制度体系;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治理结构,着力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;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,持续提高师生法治素养,将依法治理融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,逐步形成了“党委集中统一领导、职能部门分工负责、专业团队有力支撑”的法治工作格局,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法治动能。

此次学校获批首批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,既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,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,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办学治校能力水平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,标志着学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。

学校将以此次入选“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”为契机,聚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目标,紧扣教育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,进一步固化长板优势,补齐短板弱项,持续深化综合改革,在完善学校治理体系、提高办学治校水平上持续发力,为人才培养、“双一流”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,为助力教育强国建设、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(党委办公室/校长办公室 陈国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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