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报》

学校正式启动校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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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5月16日下午,学校召开了学院(部、中心)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会议,这标志着我校正式启动了校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。孟大伟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。郭剑英、戈宝军、林家齐、宋清昆、杨威、李敬波、关致尧、徐松源、司乃钧、付云鹏、徐国义、何云龙、林安、刘春清等评估专家参加了会议。
  孟大伟副校长就校内教学质量评估的意义、原则、要求及评估工作的流程作了详实讲解,并提出了具体的专家工作规范和要求。
 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[2011]9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12]4号)及学校“十二五”规划的要求,依据学校颁发的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校发[2010]211号),学校从今年开始开展校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。5月下旬至6月上旬将对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、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、法学院等3个学院分别进行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,每个学院分别评估两天时间。评估指标分5个一级指标、25个二级指标,共计47个观测点。一级指标分别为学院领导对教学质量管理重视的程度、师资队伍建设的管理、教学建设管理、主要教学环节过程管理、学习效果等五个方面。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、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、法学院是主动申请评估的3个学院,并且从开学初就已经制定规划,全面展开学院自评、自建工作。
  教育部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[2001]9号文件)指出:教学评估是评价、监督、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,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;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推进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;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、办出水平、办出特色;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、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。(教务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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